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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下发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

编辑:芜湖常熟长发铝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9/07/17
4月21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延吉市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了延吉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的价格控制目标。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通知》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面。2011年,延吉市将购建廉租住房350套、15000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800户;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套、6000平方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延伸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对这些家庭住房保障的全覆盖。

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制度

《通知》要求,房产部门在延吉市房产网上对所有商品住房在售项目的预售审批、预售房源和预售价格情况进行公示。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即商品房在预售前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新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提报的预售方案必须明确每套商品住房的预售价格。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由开发企业补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销售现场公示价格必须与延吉市房产网上的公示价格保持一致,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

严格执行税收政策

在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方面,《通知》规定,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项目,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情况同步报送备案。